摘要
克里普克为先验偶然性论题给出的巴黎标准米尺例证,主要缺陷在于没有为米句所表达单称命题的真提供令人信服的先验认知方式,诉诸固定指称的定义或规定不能胜任这一角色。文章认为定义赋予“一米”包含索引性成分、遵循直接指称用法等语言规范的特征意义,这个方法论视角一方面可以维持米句所表达命题的偶然性,另一方面又可以仅借助特征意义的分析即确定米句内容的真,从而成功辩护这个单称命题真理的先验性。通过讨论巴黎标准米尺案例,文章得以为先验偶然性正名。
关键词
先验;直接指称;严格指示词;定义;特征;索引性
西方哲学史的一个传统认为先验(apriori)获得的知识都是必然性(necessity)知识,后验(aposteriori)获取的认知都是偶然性(contingency)知识。这一传统始自唯理论者笛卡尔,在康德那里得到更为精确的表述。康德将先验/后验归于认识论范畴,必然/偶然归属形而上学范畴。虽隶属不同范畴,但在康德看来,两对概念存在密切关联:先验认知方式提供给人们的是必然性知识,而后验认知方式只能生成偶然性知识。当代哲学家索尔·克里普克(SaulKripke)提出“先验偶然性”和“后验必然性”论题,试图颠覆这一传统。后验必然性及其论证得到相当广泛的拥护,先验偶然性及其例证则遭遇诸多批评。本文拟解析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性论题,指出其论证失效的主要症结,尝试以索引词直接指称理论重构巴黎标准米尺一例的先验偶然性,从认知与形而上学两个维度为它正名。
一、克里普克论先验偶然性
克里普克继承康德以来视先验性为认识论概念的传统,但并不满意将“先验真理”理解为可以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获知的做法,认为真理的先验性也是相对而言,即一个人基于先验证据获知的真理,可能在另一个人那里是通过经验获取的。他举例说,人们可以通过计算器的运作经验地知道一个自然数是素数,因为这个知识是基于经验的物理规律以及机器构造,但是一个人也可以(独立于经验)自己计算从而先验地知道这个算术真理。因此,在他看来,一个真理的先验性或后验性是指相对于某一认知主体该真理是否独立于任何经验获取的。同样地,克里普克也认同必然性的形而上学解读,可能不为真的真理是偶然的,而不可能不为真的真理是必然的。但他否认形而上学概念与认识论概念之间的密切联系,认为“这一点就其自身而言与任何人关于任何事物的知识无关”。他以哥德巴赫猜想为例,说明哥德巴赫猜想与其否定之中总有一个为真因而(作为数学真理)必然为真,但其中的那个必然真理尚未为任何人所知,当然也就不为任何人先验地知晓,甚至原则上不是先验可知,不过它的必然性却确定无疑。在这里,克里普克撕开了先验性与必然性同外延教条的第一道口子,但只是初步的,因为还未列举出一个已知的必然真理,它相对于任何人都不是独立于任何经验获取的。
从策略上说,要想摧毁先验/后验和必然/偶然两对概念之间的康德式信条,必须能够以更具说服力的现实案例说明(1)先验真理不都是必然真理;(2)必然真理也不都是先验真理。在第二个方面,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已经通过“启明星是长庚星”“水是H2O”等例证较充分地说明这些真理虽然只能通过观察、实验等经验手段获知,但它们也是必然的,即后验必然性。但克里普克在第一个方面的工作却逊色许多。
克里普克援引维特根斯坦使用过的巴黎标准米尺一例,论证陈述“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是一米”的先验偶然真理性。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以命名公制度量单位“米”的巴黎标准米尺为例,提出一个悖谬:“有一个东西,我们既不能断言它是一米长,也不能断言它不是一米长,那就是巴黎的标准米。当然,这不是赋予它任何显著的属性,而只是表明在使用米尺度量的游戏中它的特殊作用”。维特根斯坦的看法是,既然巴黎标准米尺是用以命名长度度量单位“米”的,在米制度量游戏中就找不到其他测量其长度的标准,它自身就是标准,是该度量游戏的规则或开端,它的长度没有事实问题,只有一个命名的约定性,因此断言它的长度是没有意义的,不能对此有所断言。
克里普克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观点是错误的,“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是一米长”或者其等价陈述“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是一米”“一米是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后文简称为米句)是一个真理。他反问道:“如果这根杆是一根例如39.37英寸长的杆(我假定我们有某个不同的英寸标准),它为什么不是一米长呢?”非但如此,在他看来,对于通过参照巴黎标准米尺S确定米制体系的人而言,无须进一步考察就可以不假思索地知道以上真理,米句是先验获知的真理。虽然引入度量单位“米”的方式在克里普克眼里是先验定义,即将“一米”定义为“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但克里普克将这种定义不是解读为“给出意义”的同义定义,而仅仅是“固定指称”,即“通过规定‘一米’应是一个严格指示词,它指示实际上是S在t0时刻长度的那一长度,我们就为短语‘一米’确定指称”。“一米”是严格指示词,它在所有可能世界都指示实际所指的那一长度;而假如S在t0时刻的环境温度发生显著改变,由于热胀冷缩它的长度就会不同于实际长度,从而短语“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是不严格指示词,它在某些反事实情形里指示不同于实际所指的一个长度;因此,“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是一米”就仅是一个可能不为真的偶然真理,它在某些反事实情形里为假。由此,克里普克宣称“在这个意义上,有先验偶然真理”。
二、米句先验性面临的异议
米句真的是作为“固定指称”定义而先验获知的真理吗?一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意见是,只有确定这个句子为真,才能够形成一条相应的知识。而为了确定这个句子的真假,我们必须要做的是测量S,或将它与某一特定长度M即一米长度相对照,以确定它的长度是否与M相同,因为若按照克里普克的界定,“一米”是严格指示特定长度M的名字,“S在t0时刻的长度”是一个不严格的摹状词或个体概念词,则米句表达的真值条件就是一个单称命题(singularproposition)M,“S在t0时刻的长度”。问题是,测量或对照是一种经验的行为,以一种经验方式不可能得到先验知识。持有这一反对意见的代表人物是直接指称理论者内森·萨蒙(NathanSalmon),他指出“似乎无论人们做出什么规定,都不可能不诉诸经验而知道诸如以下的事项:若存在,S刚好在t0时刻有如此这般的一个特定长度。似乎人们必须要看着S的长度,或者被告知它恰好是那么长,等等。因而,似乎米句不是先验的,而是后验的”。因此,按照这种意见,米句并不像克里普克宣称的那样是一个先验真理。
萨蒙等人的批评实际是建立于命题性知识的理解之上,他们认为米句的信息内容是M,“S在t0时刻的长度”,而这个单称命题至少以M那段特定长度这样的具体对象作为命题组分;由于“S在t0时刻的长度”是一个可以进一步分析的复杂概念或性质,巴黎标准米尺S甚至也是这个信息内容的命题组分。对于这类典型的单称命题,很多人认为只有直接亲知其对象组分,才能确定其真或假,进而获取相应知识。认知主体要想理解这一单称命题并规定或确定为真,在这些直接指称理论者看来必须至少要能亲知里面的对象组分——M,即满足条件“S在t0时刻的长度”的某一特定对象。“拥有这样的知识,就是确切地知道S在t0时刻有多长,如果它存在的话。如果克里普克例子中的施动者(agent)在S存在条件之下知道它的准确长度,那么他或她不是基于定义而先验地知道这一点,而只能是后验地知晓。也许他或她根本就不能够知道这一点,甚至于不能够后验地知晓。(假设施动者从未见过那根杆S,是在错误的印象下做出规定,即那根杆只有一英寸那么点儿长,或者数英里长。)S在t0时刻的确切长度,即它确是那么长这一事实,(39.英寸或一米)似乎不是可以先验知道的那类东西。……有关一个特定长度的知识——某根杆(若存在)刚好那么长,似乎是后验知识的典范。这是最终通过测量获得的知识。如果它不是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后验的,似乎对任何人而言就没有知识是后验的了。”
如果作为真理,米句只能是后验获知的,而克里普克又找不到更好的辩解方式,只能诉诸“固定指称”定义为其先验性辩护,那么这种先验性就只能反映定义、规定或约定行为自身的那种特殊认识论地位,而不可归于真理。于是,我们似乎又回到维特根斯坦发问的老路,米句不能用以论断,它既不真也不假。之所以出现巴黎标准米尺案例不能自圆其说,归根结底在于严格指示词理论太弱。瑞卡纳蒂(FranoisRecanati)就曾较准确地加以概括,并推荐一条更有前景的理论进路:“作为《命名与必然性》的主要议题之一,名字和摹状词之间的语义区别并没有成功地得到克里普克令人满意的刻画;我为这一事实所触动。严格性概念太弱,以至无法完成这项工作,这是连克里普克本人也承认的。卡普兰的‘直接指称表达式’概念较克里普克的严格指示词概念更强。此外,卡普兰还提出索引词的两级分析,该分析似乎相当于表达式普型语义性质与表达式殊型语义性质之间至关重要的区别——鉴于将直接指称词项(名字或索引词)与摹状词区分开来的语义特性是直接指称词项作为表达式普型必须具有的一个性质,我发现这个区别特别重要。”
三、重构先验偶然性论证
在巴黎标准米尺案例中,克里普克面临的难题是:一方面,要维持“一米”的严格指示词语义地位,从而将其与不严格指示的摹状词“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区分开来,确保米句表达的不是一种必然性,而仅是一种偶然性;另一方面,也是更为棘手地,要捍卫米句的先验真理性,就是既要能够合情合理地回应维特根斯坦的米句非断言性论断,又要能够表明它也不是只有通过经验手段才能确立的真理。但是,如果按照克里普克的理解,作为严格指示词,“一米”的全部意义就是所指示的那个长度M,而没有其他任何意义,则米句的真就的确只能通过检验M是否满足个体概念词“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加以确定,而这类测量或度量的过程当然只能是经验地展开。因此,如果坚持克里普克路径说明米句的先验偶然性,我们似乎就只能回到“一米”最初的定义,诉诸规定或约定的先验性。
(一)定义
当人们实施定义这一言语行动时,通常会引入一个之前从未出现、使用过的新词或概念,将它作为语言共同体可以理解的另一个较长短语的缩写,或较复杂概念的浓缩。比如,在数学科学中,为了更简洁地表示三角函数sin(x)/cos(x),人们引入新的正切三角函数符号tan(x),并将之定义为tan(x)=sin(x)/cos(x),从而赋予其意义。定义是语言共同体的一类约定行为,目的是形成相关语言内新的用法规范,本性上与外部世界发生什么没有干系。因此,就定义语句而言,它们至少在形式上与外部世界无关,无需包含探索、观察外部世界的内容,属于某种意义上非经验的先验范畴。
但是,也正由于定义是一类语言用法自身的规定行为,与外部世界不相干,其中没有事实问题,定义语句也就于语言外世界无所断言,维特根斯坦的评论适用于定义语句。比如,作为定义,“tan(x)=sin(x)/cos(x)”无关数学语言外的世界,没有真假对错,只有是否恰当、便利,是否推进科学研究;如果命名者愿意,他完全可以将正切三角函数定义为tan(x)=cos(x)/sin(x),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不会让数学语言表达变得烦琐,人为地使数学研究主题变得模糊,进而阻碍数学自身的发展。在近代数学史上,英国数学之所以长期落后于欧洲大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据说就是英国数学界采用牛顿烦琐的微积分表达式,让许多本来很有天分的英国人,对这门原本就抽象却因此变得愈加琐碎的学问望而却步。同样地,“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是一米”作为定义也未作任何断言,如果当初法国度量衡委员会专家愿意的话,他完全可以在马赛选取另一根不同长度的杆作为米制标准,规定“马赛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是一米”。
定义仅代表元语言层面的语义学规则,是有关对象语言的一个语言学事实。正切函数定义一例中,左边的被定义词项tan(x)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新词,我们在元语言层面规定它是已有具体含义的右边那个较长表达式sin(x)/cos(x)的缩写,从而将后者的含义指派给它。作为约定,定义语句不能够处理为按照约定为真的分析真理或逻辑真理。因为诸如“正弦函数是正切函数与余弦函数的乘积”和“单身汉都是未婚的”这样的分析真理,都是按照相关定义约定,在各组成词项获得确定内容之后,所表达命题总为真,无论外部世界会发生什么,而定义语句中被定义词项是个没有任何意义的新词或概念,从而它本身没有表达任何命题,因而自然无从断言,也就无所谓真或假,不能处理为真理。因此,米句作为定义不是有真假值的断言,只有先通过定义赋予“一米”意义之后,它才具有或真或假的语义属性。于是,要说明米句的先验真理性,关键就取决于“一米”的定义究竟给它指派了什么样的意义,使得米句表达的命题无需经验的考证即可确定为真。
(二)固定指称
那么,固定指称定义是否如克里普克所言可以完成这个使命?首先,赋予“一米”意义的定义不能仅仅是克里普克所谓的固定指称定义。试想,如果“一米”的定义仪式只是法国度量衡委员会的某位权威指着巴黎标准米尺S说“这就是一米长”,以此固定“一米”的指示对象或全部意义为一段长度M,那么克里普克有什么理由断言“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是一米长”是一个先验获知的真理?在克里普克提议的那个实指命名语句“这就是一米长”中甚至都找不到“巴黎标准米尺”这样的字眼,人们不能仅依据这样的固定指称定义就确定米句为真。此外,如果定义为“一米”提供的全部意义就是一段特定长度M,那么米句表达的全部意义也就是单称命题。诚如萨蒙所言,对于这样一个单称命题M,“S在t0时刻的长度”,人们似乎找不到什么令人信服的凭据,可以无须任何测量、不假思索地先验确定它为真;既然这一单称命题是米句所表达全部意义,当然人们确定米句为真的唯一认知通道也就不能是先验的。
反过来,假如克里普克式固定指称定义可以说明米句的先验真理性,则有关任何一个物体的长度、高度等度量问题,人们都可以采取克里普克所谓的“先验”方式获知。比如若有人问我珠穆朗玛峰有多高,我就可以在思想中通过摹状词固定指称的定义,规定AE命名珠穆朗玛峰海拔实际的那段距离或高度,于是便可以在克里普克意义上“先验地”确定表达珠穆朗玛峰海拔的语句“珠穆朗玛峰的海拔有AE那么高”为真。这当然是荒唐的,这个知识的源头只能是地质学家们长期艰苦测量、科学勘探工作的结果,而不是所谓先验反思的推断,它不可能仅因为固定指称的命名而变成先验性的。更一般地,有识之士曾指出“克里普克为我们种种‘陈述’的先验知识给出的那类论证似乎导致类似情形的荒谬结果,而这些类似情形很容易就构造出来”。因此,如果米句是先验真理的话,“一米”的定义除了固定指称以确保严格指示之外,必定还包含着约束这个词使用的一些语言规则或约定。
(三)索引性表达式作为直接指称词项
是不是只有经验到其中所涉个体,施动者才能形成一个单称命题乃至确定它的真假?不像罗素要求的那样,单称命题的语义值确定并不假定施动者亲知其中包含的个体。卡普兰(DavidKaplan)认为,“单称命题可能以这样的特征(character)呈现给我们:这些特征既不蕴涵也不预设与单称命题的个体有任何特别形式的亲知”。为此,他给出一个例证:一名女继承人被绑架关在汽车后备厢里,她既不知道时间,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但仍然可以正确地思忖“这里现在安安静静”。下面我们以这个场景为例,简要地探讨单称命题的认识论话题。这名女继承人用一个索引性语句表达自己的思想(即一个单称命题),其中索引词“这里”“现在”都是直接指称词项,它们分别直接指示该语句使用语境里的地点和时间要素。虽然作为施动者的女继承人由于被绑架没有关于这个地点、时间的任何亲知知识,但那个单称命题思想完全可以采取语境敏感的特征形式呈现出来,并被正确地认知。根据卡普兰的索引词理论,弗雷格的含义被细分为两个层级:特征和内容(content)。其中,特征是指表达式的字面意义,反映语言使用的约定或规则。比如,“这里”的汉语特征意义是指示表述语境附近的处所,“现在”的汉语字面特征意义则是说话、写作、思考等表述行为发生的时间,都规定各词直接指称使用语境里的相关对象,分别反映汉语言共同体有关两个词的使用规范。而内容则指表达式(在特定使用语境里,若需要的话)表达的概念、个体或命题,如果我们把特征看作是由使用语境映射到内容的一个函数,那么内容就是一个特定使用语境指派下的特征函数值。对于有固定特征的表达式而言,它们所表达的内容不会随着使用语境而变化。比如,“奔跑”“热的”等词语无论在什么语境里都各自表达同一个状态或性质概念。而对于语境敏感的表达式而言,它们表达的内容会因使用语境而不同。比如,“这里”“现在”在不同的使用语境里会表达不同内容,即以直接指称的不同对象为内容:人们在南京语境里使用“这里”直接指称南京这个地方,在哈尔滨语境里使用它则严格指示哈尔滨,如此等等。于是,凭借“这里”“现在”这两个词的特征所描述、规定的语言规则,那个女继承人就可以在其当前语境里确定使用它们所指称的个体,也即确定两个词各自表达的内容,而无须对所在地点、时间有任何亲知知识;进而,由于两个索引词的直接指称特性,它们在那一使用语境下表达的内容就分别是作为所指对象的特定地点和时间;再结合有固定特征的形容词“安安静静”,那个女继承人就可以使用语句“这里现在安安静静”,表述一个真实的、由两个具体对象和一个抽象概念组合成的单称命题思想。可见,即使没有亲知个体,我们也能确定包含它们的单称命题语义值,从而获得相关单称命题知识。
回到米句,也是类似的情形。如果我们能将“一米”看作一个语境敏感的索引性表达式,那么借助它的直接指称性特征,无须亲知某一特定长度乃至巴黎标准米尺S自身,而先验地确定米句之真,便成为一种可能性。为什么不能呢?针对自然种类词,普特南(HilaryPutnam)就曾指出“像‘水’这样的词有一个未被察觉的索引性成分:‘水’就是与这里附近的水承载着某种相似性关系的物质。另一时间或另一地点甚或另一可能世界的水要想成为水,必须要与我们的‘水’承载相同液体关系”。“水”作为严格指示词或直接指称词项,是相对于使用它的我们的语境而言,正因为它的特征意义中有索引性成分,它才严格指示与我们生活环境附近江河湖泊里流淌的无色无味液体具有相同液体关系的物质,也才出现水不可能不是H2O的形而上学推论;同时,也由于“水”的索引性,当我们的使用语境发生变化时,比如我们附近江河湖泊里流淌的不是H2O,而是孪生地球上的XYZ,它就没有指示H2O,更谈不上严格指示H2O,在认识论意义上水就可以是XYZ,可以不是H2O。既然自然物质名“水”作为严格指示词是索引性表达式,“一米”作为人造物品公制的主要长度单位就也完全有理由处理为包含索引性成分。我们可以将克里普克式固定指称定义分解为两个步骤。一是确定使用“一米”这个词要遵循的语言规则,规定它严格指示使用语境世界或我们世界里巴黎标准米尺S在t0时刻的长度;由于“现实的”(actual)一词是语境敏感的,意思是在使用语境世界或我们的世界里,这就相当于赋予“一米”特征意义——“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现实长度”。二是根据定义赋予的特征,确定索引性表达式“一米”在我们世界所表达的内容,即在我们世界示例S在t0时刻长度这一概念的一段特定长度M。经此定义,米句在我们这个使用语境世界所表达命题也得以确立——M,“S在t0时刻的长度”。
但人们在实践中没办法像萨蒙提议的那样回到t0时刻去测量S的长度,比较它与我们现在所谓的一米长M之间的长短,从而确定这个单称命题的语义值,因为人们不能通过时光旅行回到过去。这么做也完全没有必要,表述它的语境敏感语句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先验的认知通道。米句在任何语境的出现所表达命题内容大致都是某段特定长度是巴黎标准米尺S在t0时刻那么长,而这个命题又是由米句特征意义——使用语境世界里S在t0时刻的长度是S在t0时刻那么长——在那个特殊语境确定,即这个命题是米句特征在使用语境的函数值。这个单称命题尽管完全可以因为个体概念“巴黎标准米尺在t0时刻的长度”的非常函数性而在多个可能世界赋值为假(即通常所说的偶然性),但在表述它的米句被说出、写出或想到的使用语境世界一定为真:即使在我们的世界S在t0时刻要比M长一些或短一些,一米还是S在t0时刻的长度,因为我们的语境世界是“一米”定义赖以实施的世界。事实上,还可以进一步证明如果将米句看成“S在t0时刻的现实长度是S在t0时刻的长度”的缩写,那么它就是一个分析陈述或弱逻辑有效式。可见,在形而上学意义上,一米有可能不是S在t0时刻的长度,但在认识论意义上,一米不可以不是S在t0时刻的长度。因此,单称命题根据表述它的米句的特征意义便可先验地在我们这个使用语境世界确定为真,即便我们没有直接经验到那段特定长度M和巴黎标准米尺S。至此,通过米句特征意义分析,获知单称命题的先验管道,已得到较充分论理。
结语
经过以上三节的梳理、分析和论述,克里普克的先验偶然性例证缺陷已得到揭示,没有特征的介入,单凭“一米”的严格指示仅能说明米句所表达内容的偶然性;相反,通过定义赋予“一米”带有索引性成分,并遵循直接指称语言规范的特征意义,不但可以固定指称,确保米句所表达内容的偶然性,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只需诉诸米句特征意义便可确定其所表达命题为真,从而成功地表明(知晓)这个单称命题的先验性。由此,我们为巴黎标准米尺案例的先验偶然性做出较深入、全面的辩护,为饱受争议的先验偶然性论题本身正名。
作者简介
张力锋,哲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语言哲学和形而上学研究。
文章来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年第2期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当代逻辑与语言哲学视域下的模态认识论研究”(20AZX)。
编辑
许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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