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我们生活的重心。家是避风港,是我们忙完学习工作之余、在街头历劫种种之后的去处。有人说在家里,我们可以“做自己”。只要离开家,我们就会化身为另外一个人。只有回到家,我们才会褪下面具。
美国人类学家马修·德斯蒙德在《扫地出门》中的这段话,为我们完美诠释了“家”之于现代个体的特殊意义——家是让我们能够安然做自己的舒适区,也是区隔于公共生活的绝对隐私地带。
然而,上述这种“家”的含义并不是自古有之,而是相对晚近的文化产物。在17世纪以前的西方社会,“家”既与血缘完全无关,家庭生活也全不如文艺作品描画得那般舒适、美好。
在近期出版的《家的起源:西方居所五百年》一书中,作者朱迪丝·弗兰德斯(JudithFlanders)追溯了近五百年来,西方人关于“家”的文化变迁。
弗兰德斯指出,现代意义的家庭概念与家庭生活,既是工业革命与资本主义的发展结果,也是消费革命与技术创新的变革产物。在古罗马时期,“familia”(家庭)跟血缘完全无关,而是表示所有权。在中世纪的欧洲北部,一个“家庭”指的是共同生活在一座房子里的成员,包括拥有的奴隶,却不包括户主自己。直到工业革命与核心家庭概念的出现,现代意义的家庭模式与家庭生活安排方式才逐渐确立。
以下内容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授权摘编自《家的起源:西方居所五百年》一书第三章。较原文有删减,小标题由编者所取。
《家的起源:西方居所五百年》,[英]朱迪丝·弗兰德斯著,珍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年9月。
原作者
[英]朱迪丝·弗兰德斯
摘编
王青
家居用品的演变逻辑:从实用品,到展耀物
年,威廉·考伯(WilliamCowper)写了一首诗来赞颂家庭生活,第一章的标题是“沙发”。第二章的标题是“冬天的夜晚”,开头描写一位邮递员在街上递送信件,接着迅速地将视线从黑暗的户外转移到室内,眼前出现一幅温馨、惬意的画面:
时辰到了。拢好壁炉火,关紧百叶窗。让窗帘落下,安歇在移动沙发中。水壶响亮地嘶叫,热气升腾。杯盏交错,但并不狂饮。大家轮流干杯,迎来宁静夜晚的降临。
在18世纪末,即使是一个如此平常的场景也被认为是值得用诗来赞美的。它的象征性中心是壁炉,通常还会展现一些新的奢侈品:窗帘、沙发和瓷器(隐含“茶”的意思)。
在文艺复兴之后的欧洲,上层宅邸里的装饰性家具是主人及其家庭地位的一种展示,目的在于显耀而非实用。为上层阶级服务的建筑师们将家具作为其整体设计的一部分,每一件家具摆放的位置都要精心选择,以同某个建筑要素相对应。设计动力的源泉是室内美学,而不是房间里人的行为或需求。空间同其中的陈设融为一体。因而,通常的布局是将桌子放在两扇窗户之间,小柜子摆在门厅,椅子靠墙,等等。所有的物件都起到突出和衬托建筑结构比例的作用。
当然,在历史上,除了顶层阶级之外,其他人的家具都不是为着陈列而是实用的,它们几乎一直被搬来移去。即使是最富有的家庭,宅邸里也需要有很多实用的家具,以满足房间的多种需求。英语中的“家具”一词通过法语从古高地语(OldHighGerman)派生出来,源于动词“供应”或“提供”;但是,在其他大多数欧洲语言中,“家具”一词明确地含有“移动的”意思。例如,法语“meubles”,意大利语“mobili”,葡萄牙语“mobiliário”,西班牙语“meubles”,德语“mbel”,荷兰语“meubilair”,挪威和丹麦语“mbler”,瑞典语“mbler”,波兰语“meble”,俄语“meбeab”,全都跟英语的“mobile”(移动)来源一致。这个词源反映了“家具”的真实内涵。
许多家居用品的演变都遵循了类似的轨迹:最初是一件实用品,然后变成一件昂贵的展耀物。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作于16世纪90年代)中描述了这样一个细节:晚餐后,卡普莱(Capulets)家的仆人要“腾出房间”,换言之是布置出一个跳舞场地。他们“把凳子搬走,拆掉(陈放餐具的)活动板”,并且“翻起桌子”,即把桌面抬起,脱离支架腿,然后放在一边。直到17世纪末,一些豪宅中设立了单独的餐厅,才开始使用不经常挪动的厚重桌子。有些家庭的收入虽高,但不一定有足够大的房间,故不能很快地接受独立餐厅的观念;较低的社会阶层则对这类时尚闻所未闻。单居室甚至两、三居室的房子均不宜采用单一用途的沉重家具。相反,人们继续使用轻便的桌子,根据不同的需要而随时挪动:全家人围坐在壁炉旁的桌子旁用餐,饭后把桌子移到墙角去,便可以在壁炉前取暖或睡觉。
我们今天认为不可或缺的家具,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期是一种奢侈。直到17世纪末,很少家庭有足够的椅子。在扬·斯汀(JanSteen)的《农家就餐》(APeasantFamilyatMeal-time,)中,只有男主人坐着,其他人都站着吃饭。
当然,若是连一张桌子都没有,可挪动就无从谈起了。在中世纪,除了宫廷或宏伟宅邸,大多数人家都没有椅子。椅子是用来体现地位和权力的,坐在唯有的一两把椅子上的人无疑是特权者。椅座的类型是等级的标志:在路易十四时期,宫廷中级别最高的人坐的是扶手椅,低一级的座椅没有扶手,然后是靠背凳、板凳和折叠凳,逐次降格。然而,能坐凳子的人尚不算是宫廷社会的最底层,凡尔赛宫里的很多人在主子面前完全没有坐的资格。
直到17世纪中晚期,箱子和柜子是主要的多功能家具。它们的首要用途当然是储存,也可当座椅或吃饭的桌面,后来又作为床铺的底板。箱子的用途最多,但同其他多功能物品一样,每种用途都不尽理想,即使是基本的存储功能也有缺陷。在箱子的单一空间里,东西可以仔细置放、分层保存。但要想拿到下层的东西,必须先把上层的东西挪开,而且也无法把东西分类存放。事实上,取用方便和分类存放显然不在制箱工匠的考虑范围之内。年在博洛尼亚(Bologna),一名盗贼从同一只箱子里偷走了亚麻布和奶酪,他并不感到惊讶。
虽然百年传统继续延循,大多数箱子兼具储存和座椅两种用途,但一场储存革命正在悄然到来,低地国家再次领先。箱子的设计开始逐步改进,每一种变化似乎都微不足道,其意义或可忽略不计,但是,累积的进步最终彻底改变了人们储藏物品的方式。
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深箱的底部加上了短腿,用户不再需要把箱子搬倒才能够到底部。不过,由于高度的增加,箱子也就不适宜坐人了。起初只有富裕家庭才购买这种带腿的箱子,因为他们有足够的凳子和长椅,不需要利用箱盖当座椅。
箱子专用于储存似乎是一个缺点,却提供了进一步革新的可能。为了尽可能多地储存东西,箱子可以做得又高又大,但由于是从上面开盖,它的高度便受到限制,否则人们便无法取放物件。16世纪出现了一个改进,将合页从箱子的顶部移到了侧面。这样,箱子的高度就可以大大增加,只要不高于人的视线即可。侧开还有个优点,即箱内的东西一目了然,不必翻开上层来揭示下层了。另一项重要的革新是,仿造墙上的多层物架,在侧开箱里装上几层木板,既可营造出明确的隔层,又能支撑储存的物品。改进到这一步,箱子就不再是原先的一种大盒子,而可以说演变成橱柜了。
如同床和桌椅,橱柜最初也是富人的奢侈品。做一只箱子要付给一名工匠约两个星期的工钱。加雕饰的橱柜价格是箱子的两倍,用珍贵木料做的橱柜的价格可达六倍之多。到了17世纪后期,价格下降,橱柜才普及开来。荷兰几乎每个中产阶级家庭都至少拥有两个橱柜。通常一个用来存放餐具,另一个用来存放床上用品和衣物,如衬衫、衣领、帽子和大衣,还有金银物品及《圣经》和祈祷书等。橱柜的顶层陈列瓷器、锡器、代夫特陶器和银器。橱柜及其储藏品是所有者的身份象征,尤其是带装饰性金属合页或镶嵌艺术的橱柜更能体现富贵之气。因此,橱柜总是被放置在前面的主室里。
彼得·德·霍赫(PieterdeHooch)的《衣柜旁》(AttheLinenCloset,)。
曾有一首诗如此提醒荷兰的一位新娘:“世上所有的精美物品……都藏在橱柜里”,但它们不是供她单独享有的,而是“令所有宾客钦羡的珍宝”。这种展耀的时尚没有在英国流行开来。玛丽女王出生于英国,但自15岁起住在荷兰,直到27岁时才回到英国登基。18世纪20年代,丹尼尔·笛福对已故玛丽女王在荷兰沾染上的习尚表示不敢苟同,认为“在橱柜里堆砌瓷器”将导致“十分恶劣的奢靡风气”。
另一种新型家具——带抽屉的橱柜,在同一世纪里出现了。教会用抽屉来储存文档已有两个世纪的历史,不过,家用的抽屉很少见,桌面下偶尔会附一只抽屉,德国的带腿橱柜里有时也安装一两只抽屉,但仅此而已。年,五斗柜在凡尔赛宫首次亮相,它是世间第一件以抽屉为主体的家具。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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